美国签证类型
办理须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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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美国留学签证_北京_上海
服 务 费:1900(含签证费)
有 效 期:使馆定
最多停留:使馆定
工 作 日:3-5个(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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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照原件(有效期六个月以上);
2.DS-160表格确认页;
3.一张照片:于6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毫米x51毫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详情请见照片要求。请用透明胶带将您的照片贴在护照封面上;
4.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5.含有以前赴美签证的护照,包括已失效的护照;
6.填写完整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表格:填写完整的I-20A-B表(发放给F1学生)或I-20M-N表(发放给M-1学生)必须由学校指定官员(DSO)和申请人本人签字。表格上的姓名必须与您护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并已被美国的学术机构输入SEVIS系统。请点击查看更多有关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信息;
7.SEVIS费收据:大多数J, F 和 M 类签证的申请人现在必须支付维护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费用。请在前来面谈时携带电子版收据或I-797收据原件。请点击查看如何支付SEVIS费;
8.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愿返回中国;
9.资金证明:证明您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个期间的费用;
10.研究/学习计划:在美期间计划好的学习或研究工作的详细信息,包括您所在美国大学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名字及电子邮件地址;
11.个人简历:详细描述您过去在学术和工作方面的经历,包括一份所发表文章的清单。请点击这里看范例;
12.返校老生的学校成绩单: 欲返回美国学校就读的老生应该在申请签证时递交所学课程的官方成绩单;
13.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 已经在美国大学里被分配了导师的研究生应当带来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简历或网页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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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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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材料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确保您获得签证。您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合理解释您的访美目的和回国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