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须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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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卢森堡个人旅游签证-北京
服 务 费:1400(含签证费)
有 效 期:使馆定
最多停留:使馆定
工 作 日:5-7(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北京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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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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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文个人信息资料表【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
2. 护照及老护照原件(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
3. 2张2寸白底彩照(3.5*4.5厘米)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
5. 全家户口簿原件及整本复印件
6. 申请人偿还能力证明
最近3 至6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1)在职人员: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雇主出具的在职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包含如下信息:
•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 准假证明
(2)退休人员:
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3)未就业成人:
已婚者出示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和婚姻关系书,由外交部认证
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7. 对未成年人(18 岁以下)
*学生证和复印件
*学校准假函其中需要包括以下学校信息:完整地址和电话号码,准假证明,批准人的姓名和职位。
*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所需文件
•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出行同意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 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不同行的另一方家人出具出行同意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 当父母不在中国居住时,文件需要由当地部门认证
*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 当父母离婚时需提供更多相关文件
8. 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行程单等)
9. 卢森堡入住酒店信息预订单【客人提供国际信用卡信息可代做,加收200RMB/人份服务费】
10. 卢森堡往返机票信息预订单【可提供机票预订服务】
11. 境外意外医疗保险单原件(保额不低于三十万人民币)【可提供代购保险服务】
大使馆/领事馆保留向申请人要求提供额外材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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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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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递交材料需本人面试;并且使馆有权在递交申请材料后,再次要求申请人面谈
2.申请递交材料时,使馆有权根据个人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
3.北京领区包括,除上海领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其余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