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须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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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卢森堡探亲访友签证-上海
服 务 费:1500(含签证费)
有 效 期:领馆定
最多停留:领馆定
工 作 日:2-4周(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上海,浙江,安徽,苏州,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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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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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文个人信息资料表【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并协助填写英文申请表】
2. 护照及老护照原件,护照末页必须有本人签字(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1张空白页)
3. 近6个月内的2张2寸白底彩照(3.5*4.5厘米)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
5. 全家户口簿整本原件及复印件
6. 中方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领导签名、公司盖章)【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工资金额超过3500元(个税起征点)需提供税单
7.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 经当地市政厅认证的邀请函原件,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前往荷兰的具体目的和内容,抵达时间,停留的天数,费用由何方承担等,落款为邀请人的完整姓名和联系电话(有效期三个月)
9. 邀请人的护照身份页和居留许可证明,如果邀请人有配偶,配偶的居留许可证明也要提供
10.经认证的经济担保书和邀请人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原件
11.申请人最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里面必须有余额 12. 朋友需提供合影照片和往来信件;如果邀请方与被邀请方为夫妻或者直系亲属关系,则提供亲属关系公证认证书
13. 境外意外医疗保险单原件(保额不低于三十万人民币)【可提供代购保险服务】
14. 18岁以下未成年人:
1. 需要提供学生证以及学校准假证明原件
2. 亲属关系公证书+认证
3. 单方家长陪同需提供为陪同方的同意书公证已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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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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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须本人,至少距出发日期提前15个工作日递交签证申请(最多可提前3个月递交申请)。
2. 一旦获得签证同意,(大使馆/领事馆)要求出示中卢往返机票复印件,请在机票上注明:不许转让、不许更改行程、不许补偿, 即英文的:Non-END, Non-RER, Non-REFUND。如果机票不符合要求,大使馆/领事馆有权不给与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