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话题一直备受人们关注。我们知道十一国庆节是法定节假日,加班需要加班费。那么十一加班费怎么算呢?临近2016十一,十一加班费怎么算问题备受人们关注。下面,一起来看看十一加班费怎么算吧。
十一加班费怎么算
法定假日安排工作按300%支付工资,随同放假的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补休的按200%支付工资。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庆节假期,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假日,其余是休息日或者休息日调休。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10月1——3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劳动者在假期其余时间工作的,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016十一加班费怎么算
2016年国庆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其中,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按照国务院放假规定,2016年国庆节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共放假7天。这7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了解了十一加班费怎么算后,我们来看看十一国庆节的由来介绍。
十一国庆节的由来
国庆节国庆节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的纪念日。[2]在许多人的印象中,1949年的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有数十万军民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其实,人们头脑中的这一印象并不准确。因为,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典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而不是开国大典。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早在当年10月1日之前一个星期就已经宣布过了。当时也不叫“开国大典”,而是称作“开国盛典”。时间是1949年9月21日。这一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毛泽东在政协第一届会议上所致的开幕词中就已经宣告了新中国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