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工作遇车祸获赔10万
来源:火车网 时间:2013-08-05 16:19:27 火车票预订

  11月27日消息,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清洁工侯某因车祸受伤后将玉泉区环卫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日前,该院作出了玉泉区环卫局赔偿侯某10.6万元的终审判决。

  65岁的侯某是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卫局雇用的一名清洁工。2006年5月6日凌晨5时许,侯某在玉泉区小南街打扫卫生时被一辆摩托车撞伤,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侯某被人送进医院,经医生诊断为急性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肾挫裂伤等。事发后,玉泉区环卫局为侯某支付医疗费3.4万元。后来,侯某将玉泉区环卫局告至玉泉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支付医疗费等费用7.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侯某与玉泉区环卫局是雇佣关系,侯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玉泉区环卫局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玉泉区环卫局支付侯某医疗费等费用10.6万元,扣除已支付的3.4万元,还应支付7.2万元。玉泉区环卫局不服判决,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于是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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